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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差17岁两人闪婚 因孩子、房产对簿公堂

2013/6/20 23:45:48   网上收集   城市网

  相差17岁的赵刚和李婷,在一次朋友聚会中相识了,并很快开始了热恋。同居一个月后,李婷发现自己怀孕,随后两人“闪婚”。但婚后,两人却在孩子和房产问题上产生矛盾。昨天上午9点半,渝中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婚内房屋纠纷案件。

  家庭会议,他签下承诺书

  今年1月14日,孩子出生3个多月后,李婷的母亲建议召开了一次家庭会议。在家庭会议上,就宝宝是不是赵刚亲生女儿和房子是否要添上李婷和宝宝的名字展开了争论。最后,两家达成协议,并签订了一份承诺书。

  承诺书写明: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现承诺如下:为消除误解,近期内对女儿赵兰做亲子鉴定,如确属男方之女,男方婚前购买的国际村房产将加上女方李婷和赵兰的名字,反之则离婚;男方除正常应酬外,尽量回家陪伴女儿及家人;女方不得影响男方工作,认真过好日子。

  丈夫不履诺,她告上法庭

  1月17日,李婷父母带着赵兰和女婿来到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亲自鉴定。10天后,报告显示,赵兰确实是赵刚的亲生女儿。李婷拿着鉴定报告,要求赵刚履行承诺,在房产上加上自己和女儿的名字,但却被赵家拒绝,两家矛盾迅速升级。

  今年春节前一天,李婷希望和女儿安安静静在家过节,便要求赵刚离开。但谁知,赵刚离家后第二天,便把交给李婷的工资卡办停,也不再回家。

  一周后,赵刚主动打款2500元,作为女儿的生活费。但李婷觉得2500元不够女儿的日常开支,便找到赵刚要求他每月支付生活费4000元。赵刚却认为,结婚时的8万元礼金已全部交给了李婷,她可以用这笔费用作孩子的抚养费。李婷却说,8万元中有2万元已被赵刚拿走,自己怀孕后辞掉了工作,现在养孩子花费很大,剩下的6万元也差不多用完了。

  后来,经过赵刚单位领导的调解,赵刚同意每月支付女儿抚养费4000元。不过,李婷却认为,她忍辱让女儿作了亲子鉴定,也证明了自己的清白,但赵家人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还不愿履行承诺,她很愤怒,于是把赵刚告上了法庭。

  昨日,渝中区法院庭审现场,原告代理律师冷刚强调承诺书非“赠与”合同。他认为,婚姻法19条规定,夫妻双方婚前婚后财产,双方都可以约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双方,一旦约定,共有关系便成立了,不需像“赠与”合同一样办理过户手续。

  而赵刚的代理律师则认为承诺书是“赠与”合同,而合同法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撤销赠与。

  双方激烈辩论后,法官宣布休庭,择期宣判。(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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